5月23日,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赞誉大会在北京举行。大会现场赞誉并发布了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,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、文明学校以及第九届全国品德榜样及提名奖名单,浙江喜获丰收。
浙江省宁海县、桐乡市、东阳市、开化县、江山市、岱山县、嵊泗县、温岭市8个县(市)获评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,11个设区市和16个县(市)悉数经过复评。本届开化县、江山市、岱山县、嵊泗县获评,完成了浙江省山区海岛县零的突破。与此同时,嘉兴市、舟山市也成为继湖州市后,完成市、县两级全国文明城市“满堂红”的设区市。至此,浙江获评的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总数、创成率位居全国前列。
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等159个村镇、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等127个单位、夏卫民家庭等27户家庭以及湖州师范学院等26所学校别离获评全国文明村镇、全国文明单位、全国文明家庭、全国文明学校。
在这次赞誉大会上,浙江省潘明杰、王金法、何少华3人获评全国品德榜样,数量并排全国榜首,还有6例7人获提名奖。